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月30日受理了姚艳平申请的席晨博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席晨博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举报电话:0373-2826150
2024年06月05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河南中豫通工贸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席晨博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702198110040518
事故简述: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左右,席晨博和郝同会驾驶河南中豫通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豫GD0650、GDL82挂运输车由神马氯碱有限公司运输次氯酸盐溶液运输到山东技源化工有限公司,当行驶至山东省宁阳县瓷窑镇时席晨博突然失去意识,后被送至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被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