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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08:52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9663

根据《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并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时间:20228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新乡市卫滨区姜庄大街76号)

3.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时系统打印的《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和《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果某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形不成竞争,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4.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5. 请仔细阅读《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持有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在面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参加考生自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继续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觉勿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以免影响后续面试。

7.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22811800813173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表格(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0373-2826199(综合岗位和卫生岗位)

0373-2628382(教师岗位)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附件1: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审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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