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局长常玉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卫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上下联动实施的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共4大类14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率93%。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2020年初财政安排部门预算存在未批复到单位和项目问题。2021年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对能够明确到部门和项目的资金,全部明确到部门和项目,大幅减少预算预留资金。
2.预算执行方面。2020年底财政专户暂存款非税收入306.92万元未缴国库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2月底前将非税收入306.92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此问题已整改。
3.财政收支平衡方面。截至2020年底,财政总预算“预拨经费”余额13620.29万元,其中2020年新增4263.96万元,应列未列财政支出。2021年区财政局已安排债券资金1640万元消化近三年预拨,剩余预拨区财政局主要采取以后年度列入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等三项措施进行消化。
4.区财政局下属二级机构——卫滨区国库支付中心机关经费2020年2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列入“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办公设备”中,冲减固定资产339.45元。2021年8月,该问题已在8号凭证中做调账处理进行整改。此问题已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区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区妇幼保健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率为零问题。2021年区卫健委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款计划,规范支出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已促进拨付资金到位28.65万元。
2、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问题。区妇幼保健中心2020年非税收入(婴幼儿健康体检)7笔共计3.57万元,存在压款压票问题。2021年区卫健委一是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务培训,提高财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严肃财务制度,杜绝压款压票现象;二是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足额上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3.财务制度执行问题。区妇幼保健中心的非税收入(婴幼儿健康体检)未附收入单据,会计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该问题审计期间已补充完善原始凭证,此问题已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第101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卫滨区农业农村局未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3号)要求建立农业水权交易制度、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制度问题。卫滨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9月1日建立了《卫滨区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卫滨区农业用水计收与管理制度(试行)》。此问题已整改。
2、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第129项: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卫滨区农业农村局未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2号)第一项第(三)条规定,加强对执业兽医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备案条件、程序和要求问题。审计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已将执业兽医备案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此问题已整改。
二、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的工作措施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计监督能否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出指示批示。为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一是坚持边审边改。审计过程中,对能够立行整改、即知即改的问题,要求被审单位立行立改。二是实行项目整改责任制。按照“谁负责,谁督促”的原则。由各项目审计组负责对所查出问题跟踪督促,建立项目整改台账,督促被审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被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跟踪检查。区审计局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检查,指导被审计单位有效推进整改。同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将有关问题纳入督办事项,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督查,确保审计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