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
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科技人员20分,研发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以下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
2.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
3.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4.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四、申报流程
1.注册登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全面审核。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3.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五、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以及纳税亏损弥补年限延长政策。
2.贷款奖补。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获取科技金融贷款补贴等政策。
3.项目申报。支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项目。
4.品牌塑造。大大提升企业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吸引人才,同时是企业申报研发平台、招投标等方面的加分项。
5.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六、2024年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7日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
七、卫滨区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1.河南公路卫士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胜利办
2.新乡市豫北靖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平原镇
3.新乡市欧霖佳机械有限公司 平原镇
4.新乡市世暨涂料有限公司 平原镇
5.新乡市海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平原镇
6.新乡市康大消毒剂有限公司 平原镇
7.河南东海电气有限公司 平原镇
8.新乡市艾利特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平原镇
9.新乡市景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平原镇
10.新乡市九创机械有限公司 平原镇
11.河南思航润滑材料有限公司 平原镇
12.新乡市海晟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平原镇
13.河南勤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平原镇
14.新乡市卫滨区创力机械有限公司 平原镇
八、联系方式
区科学技术局 0373-28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