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惠企政策一次性告知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政策文件名称 |
所需材料 |
常见问题 |
惠企结果 |
政策有效时间 |
其他方面补充 |
1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新乡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无 |
为新乡市新纪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8.12万元。 |
长期 |
无 |
2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 |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2、企业章程等相关资料;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所必须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社会保险等资料证明; 5、经人民银行年检合格的企业贷款卡;6、有效的反担保证明;7、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
无 |
为127家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41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
长期 |
无 |
3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人社系统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卫滨人社〔2021〕49号) |
|
无 |
轻微违法免予处罚 |
长期 |
企业行为符合免予处罚情形 |
4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新乡“牧野英才2.0”行动计划青年英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
《新乡市青年英才补贴个人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社保卡 |
无 |
1.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按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享受每人每月 2000 元、1500 元、1000 元的生活补贴。2.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其本人或配偶在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学历层次可申请一次性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购房补贴。 |
3年 |
|
5 |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新人社办〔2022〕9号) |
企业类型材料、企业营收情况相关材料、申报人在企业的若任职材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工作总结、企业和个人不存在一票否决现象。 |
无 |
1.提高和扩大企业家直接申报评审职称层级范围。将企业家申报职称层级从原来的副高级提高到正高级,申报职称范围从原来的经济系列扩大到研究和工程(机电、电子、大数据专业)系列。符合一定条件,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2.优化评审条件。企业家直接申报评审职称,对学历、资历、相关层级职称、论文论著、职称外语和继续教育等不作要求。 |
长期 |
|
6 |
卫滨区科工信局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
企业会计账目归集不规范等问题 |
享受税收优惠以及资金奖励 |
以科技部通知为准 |
|
7 |
卫滨区科工信局 |
《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
填报《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编写《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 |
研究人员或者实验场地达不到等问题 |
实验室的经费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实验室科研项目可以申报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研经费资助。 |
以新乡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
|
8 |
卫滨区科工信局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 |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统计局规上企业库截图3.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查询截图(“信用河南”网址:https://www.xyhn.gov.cn/)4.2021年2季度用电量、2021年月用电量峰值、2022年2季度用电量(数据由电力公司提供;其他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参照用电数据提供)5.企业税务系统申报表(能反映2021年2季度和2022年2季度营业收入的截图)6.银行开户许可证(含开户行全称、以文本格式填写的开户行账号、单位全称)7.诚信承诺书8.企业概况(含规模、产值、主要产品、员工情况等) |
无 |
对2022年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
以工业部通知为准 |
无 |
9 |
卫滨区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 |
|
|
(一)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对残保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三)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超过6个月的,当年(就业年度)全年计入用人单位安排人数。 |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
10 |
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新证)》;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方位图、平面图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材料不全 |
简化许可审批手续,取消了企业现场审核环节,减少企业办证时间。 |
4年 |
无 |
11 |
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许可(延续)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延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场所卫生一年内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授权委托书。 |
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材料不全 |
简化许可审批手续,取消了企业现场审核环节,减少企业办证时间。 |
4年 |
无 |
12 |
卫滨区民政局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 |
合法登记的证照 |
物业统一收取电费的单位不能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
|
13 |
卫滨区民政局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合法登记的证照 |
|
|
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
|
14 |
卫滨区民政局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18〕36号 |
合法登记的证照 |
物业统一收取电费的单位不能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
|
15 |
卫滨区民政局 |
新政办〔2018〕67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
合法登记的证照 |
物业统一收取电费的单位不能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
|
16 |
卫滨区税务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无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在申报时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2022年4月-12月,我区共计1076余户次小规模纳税人次享受增值税减免。 |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无 |
17 |
卫滨区税务局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无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在申报时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2022年1月-2022年11月,我区共计5500余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享受六税两费政策减免。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无 |
18 |
商务局 |
《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22〕46号 |
(一)招商引资申请报告(原件)。(二)引进资金的来源及投资人的确认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投资协议、身份证明等)。(三)引进资金额度证明材料。 |
无 |
1.引进境外投资项目。引进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人民币。 2.引进省外投资项目。引进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人民币。 3.对引进落户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0%。 4.对引进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我省项目,在既定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产业类别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河南“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豫政〔2021〕50号)确定。 5.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标准可以叠加,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报经省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6.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可以按不高于奖励资金20%的比例用于奖励企业高管或团队。 |
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
|
19 |
商务局 |
河南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20〕121号) |
(一)申请报告。(二)报废机动车拆解证明材料(数量、车架号、证明等)。 |
无 |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合规拆解汽车后,每拆解一辆车可领取200元的补贴。 |
|
|
20 |
商务局 |
《河南省商贸流通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豫财贸〔2022〕1号) |
(一)企业申请。(二)企业承诺书。(三)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
无 |
农批农贸市场、商超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均可申报商务领域白名单企业。应急状态下保障白名单企业企业正常生产、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的。 |
2022年5月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