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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列出“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国际人才服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9个可先行开展改革创新的方面,包含“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等57项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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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明确了经过三年的创新示范,河南省创新示范市(区)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国内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各类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叫响全国的营商品牌;全省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改善,营商环境便利度中西部领先,基本建成“六最”营商环境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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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全省上半年经济运行调度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书记楼阳生指出要深化改革、系统重塑,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塑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以更大力度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整合共享,形成全省“一朵云、一张网、一道防火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以评促改、以改促优,不断提高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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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29个违反程序性管理规定、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可以通过信息化查验等其他方式达到监管效果的罚款事项,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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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8月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工作重点包括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规定和做法;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