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热知识】 第四期
发布日期:2022-06-15 09:40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660

    01

    鼓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通信、邮政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报装材料、压减申报办理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自报装之日起,供水、供气、低压用户供电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8个工作日内办结。

    02

 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0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应当一致。

    0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地方,市场主体有权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

    05

 2022年4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配套印发了《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2022年版)》,优化规范投资审批事项,重塑再造投资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开发区实行“标准地+承诺制”的项目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06

《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18”政策提升行动,即:“1”个总体方案、“18”项专项政策提升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前,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在2020年评价基础上提升5%以上,优势指标增加1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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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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