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下沉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15:00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3387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市场监管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市辖区协助受理的事项进行梳理,将市场监管领域116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详见《“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下沉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从2024年10月18日起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见附件)

二、市、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

(一)咨询电话:

新乡市市民中心:0373-3077127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090617,3690886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069658,3879889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2066351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918993,3098979

(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新乡市市民中心: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58、59号窗口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西街街道平原路398号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号窗口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9号窗口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星湖花园门口10号受理窗口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牧野区新二街366号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19号窗口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附件:“政务下沉全城通办”事项清单.docx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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