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3]170号 )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二
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今年仍采取“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目前“依申请”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参保企业也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申报,此业务支持数字证书(CA)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CA)的中小微企业申报。
三
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1名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