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15:01 信息来源:新乡市卫滨区社会保险中心 访问量:466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切实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实施更加有效的帮扶,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现就对我市受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缓缴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对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单位(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受灾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符合缓缴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二、缓缴条件

申请缓缴企业(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

(二)2021年 1—6月正常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裁员(减员)率不超过5.5%,具体按提出缓缴申请当月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 2021 年6 月缴费人数(剔除新增退休人数)相比减少幅度不超过5.5%计算。

三、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暂定为 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但缓缴执行期应在2021年内。

四、缓缴处理

(一)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滞纳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

(二)企业在缓缴期间,仍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申报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变动等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生成征缴计划并及时推送至税务部门。

(三)企业(单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缓缴期间正常享受相应的三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间新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四)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关系的,可实行"退(转)一补一",由单位及职工个人一次性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五)缓缴期满的次月,单位应一次性缴纳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同一地参保的单位,若经批准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执行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不必另行申请。

五、缓缴申请途径

缓缴申请经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具体受理。

六、缓缴社会保险费办理程序

(一)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中心提交缓缴申请,并提供或填写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受此次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书面承诺书(附件1);

2.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核表(附件2);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各参保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应电话预约(电话号码附后)。对不符合受理缓缴条件的,将及时向单位说明理由。

(二)受理后将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核实以下情况∶

1. 企业(单位)2021年1-6 月是否正常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

2. 核查提出缓缴申请当月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剔除新增退休人员人数)与2021年6 月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确定载员率。

(三)受理缓缴申请后 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缓缴的意见。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各县(市、区)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部门及联系电话

陈少聪

0373-3078262

市本级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二楼社保大厅

孙晓楠

0373-5016265

红旗区

新乡市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建设银行四楼红旗区社保中心

荆争艳

0373-2026393

卫滨区

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北桥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大厅

张慧娇

0373-3806031

牧野区

新乡市新二街与荣校东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郝淑娟

0373-3098288

凤泉区

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建行二楼

赵毅

0373-7107526

获嘉县

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9号窗口

李娟

0373-7588820

原阳县

原阳县开元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厅西

王玉强

0373-6365169

辉县市

辉县市学院路与苏门大道交叉口向西五十米路北社保中心一楼大厅

袁秀玉

0373-7695408

延津县

延津县西安大道南段市民中心二楼西厅

杨志超

0373-5018019

新乡县

新乡县经开区汽车站南生活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张娜

0373-3956009

封丘县

封丘县工业三路交叉口一楼社保大厅

陆金虎

0373-4491477

卫辉市

卫辉市和平路与友谊路交叉口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单位)受此次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 出现较大困难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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