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4/3/21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4〕9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3/22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卫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文物普查、研究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审定普查实施方案。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伟娇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许维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张 恒 区政府办副主任
贺 芳 区文旅局局长
成 员:刘光辉 区发改委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丹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李 琳 区民宗局副局长
王双庆 区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郭东缤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第一事务
中心规划科负责人
杜喜勇 区城建局党组成员
李庆利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路 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姜 黎 区商务局副局长
程海娟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李基武 区退役军人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 钰 区统计局正科级干部
闫 东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李 鹏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职斌斌 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麻 琳 区委史志办科员
郭 嘉 平原镇副镇长
陈 曦 南桥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彭继媛 自由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常翠萍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 桐 中同街办事处副主任
吕 蕊 铁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尚今 胜利路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李晓梅 健康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贺芳同志兼任。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