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4/19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2023〕28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4/20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我区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新政文〔2023〕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卫滨区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郭呈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向卫群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郝同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弛 区发改委主任
成 员:王永辉 区教体局局长
吴立军 区科工信局局长
肖东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玉辉 区民政局局长
都 炜 区城建局局长
郝英凯 区城管局局长
杨 栋 区交通局局长
张艳丽 区文旅局局长
李学桃 区卫健委主任
李 琦 市规划二分局局长
张军政 市国土一分局局长
李本勇 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局长
何恭珂 卫滨投资公司总经理
张 阳 区园区管委会书记
陈天慧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李道菊 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 晖 平原镇镇长
朱晓辰 南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胜 健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 静 自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 强 中同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一飞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宁程柯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 飞 铁西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向卫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天慧同志、李道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职责
1.确定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责任目标;
2.组织实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调度工作;
3.协调解决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4.督导专项债券项目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5.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工作专班安排工作目标的下达和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
2.负责准备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调度会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3.收集项目谋划、储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协调交办相关问题,重大问题提交专班领导研究;
4.跟踪专项债券项目核查问题的整改进度,重大问题提交专班领导研究解决;
5.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专班成员职责
1.牵头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范围内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使用等各方面工作;
2.在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内牵头负责专项债券项目涉及的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各类许可办理等工作;
3.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谋划实施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作用。
(一)坚持提前谋划。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各项准备,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开工条件,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早见成效。
(二)坚持高效推进。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谋划,完善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开工一批、达效一批的良性机制。
(三)坚持防范风险。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项目投资收益情况进行深入论证,形成举债和偿债能力相匹配的机制,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四)坚持动态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运营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3-5年开展一次中期评估,完善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相衔接的机制。
四、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成员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履行职责,不再另行行文。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