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2023/4/26 0:00:00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卫政办〔2023〕7号 | |
发文机关: |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4/27 0:00:00 |
有效性: |
平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2023〕1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卫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市级清单梳理认领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务大数据局负责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严格按照市级清单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进行梳理,严禁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清单编制完成经区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务大数据局。
二、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的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根据省级、市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我区实施规范。区直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对清单内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加强清单实施组织保障
区政务大数据局要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牵头机构报告。要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卫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附 件
卫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共203项)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第一类:中央层面设定县级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98 项) |
||||
1 |
区新闻出版局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区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2 |
区新闻出版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区新闻出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
3 |
区侨办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区侨办(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华侨来豫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外侨〔2014〕15号) |
4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5 |
区交通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国防交通条例》 |
6 |
区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区政府(由区发改委承办)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7 |
区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8 |
区发改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区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9 |
区发改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区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0 |
区发改委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区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1 |
区教体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区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
12 |
区教体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区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3 |
区教体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区政府(由区教体局会同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交通局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14 |
区教体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5 |
区教体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区教体局;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6 |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区民宗局(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17 |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18 |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 |
19 |
区民宗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0 |
区民宗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21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22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23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24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25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26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27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28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29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30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31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2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33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34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35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36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37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含指定的派出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38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39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40 |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41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42 |
区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区政府;区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43 |
区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区民政局 |
《地名管理条例》 |
44 |
区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区司法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45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通知》(豫财会〔2022〕26号) |
46 |
区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47 |
区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48 |
区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49 |
区人社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50 |
区人社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
51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52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排污许可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53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54 |
区城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区城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55 |
区城管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56 |
区城管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区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57 |
区城管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区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58 |
区城管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区城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59 |
区城管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区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60 |
区城管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区政府(由区城管局承办)、区城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61 |
区城管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区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62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区城管局 |
《城市绿化条例》 |
63 |
区城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区城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64 |
区城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区城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65 |
区城建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镇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66 |
区城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区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67 |
区城管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区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68 |
区城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区城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69 |
区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70 |
区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71 |
区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72 |
区交通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73 |
区交通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 |
74 |
区交通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 |
75 |
区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76 |
区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77 |
区交通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78 |
区交通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
79 |
区交通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80 |
区交通局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
81 |
区交通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82 |
区交通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区交通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83 |
区交通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区交通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84 |
区交通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区交通局(初审)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85 |
区交通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86 |
区交通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87 |
区交通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88 |
区交通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89 |
区交通局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90 |
区交通局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91 |
区交通局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92 |
区交通局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93 |
区交通局 |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94 |
区交通局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95 |
区交通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96 |
区交通局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区政府(由区交通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97 |
区交通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区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授权河南省地方海事局开展内核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的通知》(海船员〔2015〕631号) |
98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99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水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101 |
区农业农村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02 |
区农业农村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103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104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05 |
区农业农村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06 |
区农业农村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7 |
区农业农村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08 |
区农业农村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09 |
区农业农村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10 |
区农业农村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11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管理条例》 |
112 |
区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兽药管理条例》 |
113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部分初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114 |
区农业农村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部分初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115 |
区农业农村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16 |
区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50号) |
117 |
区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 |
118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19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20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初审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121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122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23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124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25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26 |
区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27 |
区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28 |
区农业农村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区政府、乡镇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129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30 |
区农业农村局 |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131 |
区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
132 |
区农业农村局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初审部分事项报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
133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34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135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36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
137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业捕捞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
138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39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40 |
区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
141 |
区文旅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区文旅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42 |
区文旅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区文旅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143 |
区文旅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区文旅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44 |
区文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区文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45 |
区文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区文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46 |
区卫健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47 |
区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148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49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50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健委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51 |
区卫健委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152 |
区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区卫健委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53 |
区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154 |
区卫健委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区卫健委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155 |
区卫健委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56 |
区卫健委 |
护士执业注册 |
区卫健委 |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157 |
区卫健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158 |
区卫健委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59 |
区应急管理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160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161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62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
163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64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165 |
区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166 |
区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167 |
区文旅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区文旅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
168 |
区文旅局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区文旅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
169 |
区文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区文旅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70 |
区文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区文旅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
171 |
区文旅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区文旅局(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
172 |
区文旅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区文旅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173 |
区文旅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区文旅局(受理并逐级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
174 |
区文旅局 |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区文旅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
175 |
区文旅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区文旅局(初审并逐级上报)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176 |
区文旅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区文旅局(初审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177 |
区教体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区教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178 |
区教体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区教体局 |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
179 |
区教体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区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180 |
区教体局 |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
区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181 |
区农业农村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182 |
区农业农村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183 |
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184 |
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185 |
区农业农村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186 |
区农业农村局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187 |
区农业农村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188 |
区农业农村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189 |
区农业农村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190 |
区农业农村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区农业农村局 |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
191 |
区农业农村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192 |
区文旅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区政府(由区文旅局承办,征得市文旅局同意)、区文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3 |
区文旅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文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4 |
区文旅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区政府(由区文旅局承办,征得市文旅局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5 |
区文旅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区文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6 |
区文旅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区文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7 |
区文旅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区文旅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98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第二类:中央层面设定中央驻新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 项) |
||||
199 |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卫滨分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卫滨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第三类:河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 4项) |
||||
200 |
区民宗局 |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区民宗局 |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
201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店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202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203 |
区文旅局 |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或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 |
区文旅局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