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全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本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
附件:卫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0年12月14日
卫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
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全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市级统筹牵头、区级全面推进、企业对标落实的推进方式,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已有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园区、贯穿各个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落地运行、动态评估、执法检查、分级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水平和源头治理、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好转。
二、工作目标
集中六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创建10个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企业。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区危险化学品许可、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达到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监管部门与企业信息通畅,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全覆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大型超市等重点行业领域提质增效;到2021年底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30%,到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呈杰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郝同辉、区应急局局长王红任副组长,区发改委、科工信、城建、教育体育、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民政、商务、农业农村、司法等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指导考核。区直相关行业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本行业建设标准,加强培训指导、推进落实。
(一)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规上工贸企业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区科工信局负责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区城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物业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四)区城管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工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六)区文旅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歌舞文化娱乐场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电梯维护管理、大型游乐设施方面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机行业、水利行业、水利建设工程、林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九)区卫健委负责医院、血站、防疫站、卫生站等医疗卫生和计生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区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合法培训机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区发改委负责管辖范围内长输管线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单位各部门要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大、中、小型)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摸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建立“一企一档”。按照“简便、易行、实用、管用”原则,细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危险化学品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五有”标准。(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其他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一图三单、一题一卡、一企一档一码”,做到“三有、五化”。(企业有台账、厂区有公告、岗位有规程;员工参与全员化、规章制度实用化、岗位操作标准化、隐患治理闭环化、警示标志醒目化)
(二)扩大试点,示范引领。按照“典型引领、重点突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各单位各部门要选择一批基础较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企业重点培育。行业牵头部门确定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试点企业不少于2家。通过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试点观摩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本辖区、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培训指导,落实责任。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原则,在试点观摩的基础上,分行业、分辖区、分企业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指导。行业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培训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等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四)扩大覆盖,全面实施。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质量;继续在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民爆、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其他行业领域在试点引领的基础上,细化标准,实行“一企一策”。积极推广,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全面实施,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
(五)检查考核,专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将企业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行政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对未按规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的企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创建责任。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完善评比通报、会商研讨、台账建档、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排名通报、目标考核,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六、推进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建立企业档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回头看”,重点摸清企业和园区底数,建立企业和园区清单,建立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一企一码一档”,确定本辖区、本行业试点企业,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
(二)组织试点观摩。分别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观摩。其中,区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试点观摩于2020年12月底以前完成;区试点观摩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集中培训指导。分行业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指导。区级专题培训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培训指导。
(四)全面组织实施。按照边试点、边推进的方法,全面推进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1年6月底前,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落实“五有”标准;2021年10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小微企业覆盖率不少于30%。
(五)专项检查评估。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牵头,对各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对安全生产许可企业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抽查率不少于30%,并形成专项检查评估报告。对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未按要求开展创建的企业(单位),依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列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强化评估提升。区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标准和评估改进办法,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支持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使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水平。
(四)严格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跟踪落实、汇报点评、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而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征集结果反馈
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全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按照“尊重民意、普惠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拟定好卫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推进工作方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我区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13日,通过邮箱、邮寄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建议。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60余条,我们高度重视这些反馈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充分吸收采纳普惠性较强的合理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