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卫滨区信访局
局 长:任中安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479号
办公电话:0373-2826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电报和网络的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本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向乡、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并实施信访责任追究制。
(三)协调处理跨乡、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之间的群众集体赴京到省来区上访、突发上访事件等重要信访;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指导乡、办事处和区直各部的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信
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
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应由区政府为复查、复核主体的信访事项的复查、
复核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和调研督导工作。
(七)负责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区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接访复查室、网信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