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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16:05 信息来源:管理员 访问量:1277

机构名称:卫滨区科学技术局

       长:段明露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479号

办公电话:03732826113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研究制定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组织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

(四)承担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做好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区科技创新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五推动校地融合创新,加强校地合作,统筹做好校地企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牵头做好高博会涉及我区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资金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围绕重点产业、标志性引领产业编制辖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拟定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工作。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引进国外智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做好科技普及和政策宣传工作。

(十)负责卫滨区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区科学技术局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股、区域创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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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