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8 15:50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2495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7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10号文件做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现有1家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明细如下:

1.新乡市金龙精密铜管制造有限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属于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994人,需补贴1988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

现将以上1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3天。

    监督举报电话:0373-2826105、0373-2028195。

 

附件1:新乡市金龙精密铜管制造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卫滨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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