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7-12 09:08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875

关于依法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卫滨人社准字20242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河南聚贤业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30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字洋

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到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至今未向我机关申请延续。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劳派41070321001

关于依法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卫滨人社准字〔2024]第2号.pdf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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