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15:57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1069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内容,“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现辖区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申请2023年第二批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以考试考核方式取证,申请补贴人数2139级别均为三级,补贴标准每人280元,应发放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共计598920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日内(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向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

        0373-2826105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3-2048203卫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申请职业评价补贴花名册.xlsx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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