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290人,取得合格证书,每人补贴标准为700元,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共计申请补贴资金20.3万元。
2、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119人,取得合格证书,每人补贴标准为700元,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共计申请补贴资金8.33万元。
现将培训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向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滨区财政局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应。
举报电话:
0373-2826105
0373-2818749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