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1〕65号)文件内容,对参加技能培训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情况如下:
1、脱贫户中召村路中付培训生活费补贴:13天×30元=390元;
2、监测户八里营村贺涛培训生活费补贴:13天×30元=390元;中召村郜兴隆培训生活费补贴12天×30元=360元;张固城村姜鑫11天×30元=330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内向卫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2048203 卫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373-2826105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