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胜文、新华、紫台、绿地等4个社区“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线路,属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可申请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按照我单位与移动公司合同约定,以上4个社区4条线路,每条每年600元,现支付移动公司一年网络费用,共计2400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日内(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向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0373-2048203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373-282610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