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卫滨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平原镇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
一、强化领导。平原镇各党组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各行政村成立相应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促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推进,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大宣传。平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平原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结合“平安乡镇 ”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展出展板、散发宣传页(宣传手册)等方式,在辖区营造扫黑除恶的严厉态势和浓厚氛围,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相关承诺活动。各行政村要组织两委干部、村民组长、党员干部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安排部署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突出重点。一是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对“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坚决杜绝“两类人员”脱管失控,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办公室、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党工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
四、明确责任。全体机关干部和各行政村要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士气,按照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黑恶势力的依法打击力度。早宣传、早部署,凡涉及黑恶势力犯罪,不论何事何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强化责任,严格履职,因工作不力造成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参与、包庇、窝藏、纵容黑恶势力,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