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卫政〔2022〕99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8日
成文时间:
2022年12月18日
有效性: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袁平洋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政〔2022〕99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12-18 18:43 浏览量: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向卫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9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袁平洋同志任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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