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卫政〔2022〕66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成文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有效性:
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樊静涛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政〔2022〕66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08-22 10:04 浏览量: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樊静涛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72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樊静涛同志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