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卫政〔2020〕4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成文时间:
2020年01月21日
有效性:

卫政〔2020〕4号关于调整卫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相关人事安排的决定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0-01-21 16:30 浏览量: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卫滨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一、委派姚广法同志任卫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二、委派郭舒怡同志任公司监事。

三、王珏同志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四、张晓玉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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