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卫滨区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9日,巡察组向卫滨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滨区医保局党组压实责任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于2月21日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项安排部署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将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37条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建工作落实不规范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于4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5年上半年党的建设工作,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并对上级党建会议进行及时跟进学习。研究制定局党组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二是通过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及时传达卫滨区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卫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推进会等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三是研究制定2025年支部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专题党课2次,支委会5次,主题党日5次。同时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手册记录工作。
2.关于“领导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明确领导班子党建“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与职责分工。制定《卫滨区医保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卫滨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等权责清单。二是加强“一岗双责”教育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日前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活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已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2次。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三是于年初制定支部党课授课计划,确保班子成员每年在支部进行至少一次党课授课,并提前通知至授课人员,确保课程准备充分,内容详实有用。
3.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中共卫滨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卫滨办〔2022〕26号),把“第一议题”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至5月份,共通过党组会议、支委会等学习第一议题18次,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听取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通过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库,及时收集整理,为理论学习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今年以来共收集“第一议题”学习库学习篇目41篇。三是编发“第一议题”制度应知应会,同时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内容各要素全面详实记录。
4.关于“党建工作和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明确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党建专干,加强对于党建专干的日常培训,并通过“三会一课”等对于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党务技能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强化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于3月14日支委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知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和会议记录。三是5月14-16日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支部党建专干参加全区统一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专业技能。
5.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召开全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各级通报典型案例5期。于3月18日、4月29日两次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对照检查,形成问题台账,共查摆问题9个均已督促按时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做好党支部评议及党员评议工作,于3月18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共有党员11人,参加评议11人,经全体党员评议,确定3名同志为优秀党员,8名同志为合格党员。
6.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纪律作风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工作考勤制度、纪律规定,通过案例警示、集中研讨等方式,增强职工纪律意识,明确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开展作风纪律集中学习2次。二是进一步细化考勤制度,严格执行签到、请销假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勤监督,对迟到、缺勤等行为实时记录、定期通报,每季度全体会上通报当季全体人员请销假情况。截止目前,已通过公示、会议通报等形式2次公布局工作纪律考勤情况。同时,将纪律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三是全面排查单位内部纪律作风薄弱环节,梳理形成《卫滨区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对13条潜在风险点,逐条制定防范举措。重点整治思想意识淡薄、工作状态松懈等问题。由局领导班子牵头,对科室工作纪律、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确保整改到位。
7.关于“落实日常管理监督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并严格执行,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考勤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共进行10人次,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抓早抓小。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卫滨区医疗保障局请销假制度及考勤管理办法》,将全体干部考勤措施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做好请销假登记,每季度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三是认真执行《卫滨区医保局机关请销假制度及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请假、续假和销假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定期开展考勤检查。目前已对区医保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考勤检查2次。
8.关于“医疗保障费用支出缺少监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制定《卫滨区区属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对区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并于5月12日再次召集区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压实其自身经营责任、优化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按照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区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药品追溯码等工作开展情况,对新乡市口腔医院、平原镇卫生院相关医保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在局经办窗口张贴监督电话,收集辖区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于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集中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
9.关于“专业人员长期缺失”的问题(班子配备无专业人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单位业务政策培训,通过开展医保微课堂等学习活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集中学习领会,截至目前,共开展医保微课堂学习活动2次。二是按照《卫滨区医疗保障局村医医保政策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宣讲,4月28日在平原镇卫生院组织各村卫生室就“一人一档”参保工作进行专题培训。5月15日联合区卫健委,组织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召开“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协同工作会。
10.关于“专业人员长期缺失”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短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内部人员培训与培养,定期组织内部业务培训,围绕医保政策解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培训课程,提升现有人员的专业素养。二是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五一”前夕,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区医保中心3名优秀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强人才激励举措,定期开展优秀专业人员评选活动。
11.关于“存在混编换岗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人员编制与岗位职责,对全局人员编制信息及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详细清查。二是制作人员编制与岗位对应台账,明确记录每位人员的编制性质、所在科室、具体岗位及岗位职责。三是定期开展党建、意识形态等局机关办公室负责领域工作的日常培训,确保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过硬、符合岗位需要,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培训3次。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对此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已到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进行审批登记入账整改到位,并确保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到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进行审批登记入账。二是对于低效、无效固定资产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到区财政局资产科进行了报废处置清理,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学习财务管理,强化日常业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13.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及时掌握财务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二是强化财务审核把关责任。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双签字”制度。三是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加强日常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下一步工作及打算
(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和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以整改推动工作提质。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2826198;邮政信箱453000;电子信箱wbqyjb@163.com。
卫滨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