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卫政〔2022〕9号
发文机关: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成文时间:
2022年02月24日
有效性:
关于朱晓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政〔2022〕9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02-25 11:39 浏览量: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朱晓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晓辰(女)同志任卫滨区南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旸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南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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