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行政检查计划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6-03-19 17:03 浏览量:
为规范企业严格落实劳动领域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劳动用工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文明、规范高效、便民利企原则,严格控制检查频次,规范检查程序,强化精准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劳资纠纷,严厉打击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等违法行为,维护卫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检查类型
日常行政检查(计划性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实施主体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检查范围及对象
卫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新业态用工单位及其他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年度从用人单位名录库中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重点抽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零售商贸、新业态平台、劳动密集型企业。
五、检查事项
1.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情况;
2. 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执行情况;
3.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缴费及代扣代缴情况;
4.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
5. 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6. 劳务派遣、外包用工、新业态用工规范情况;
7.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
8. 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六、检查时间
分季度组织实施:
1. 第一季度:节后复工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 第二季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新业态用工规范检查;
3. 第三季度:高温津贴、工时休假、劳动保护检查;
4. 第四季度:年终欠薪排查、工资结算、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七、检查方式与联合检查
采取实地现场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线上数据核查(依托豫企码等平台)方式开展检查;联合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区税务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检查频次及要求
1. 对同一用人单位日常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
2. 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舆情线索、专项整治等个案检查不受频次限制;
3. 严格执行检查前告知、亮证执法、全程记录、结果公示制度;
4. 坚持轻微违法容错纠错,以指导整改为主,严重违法依法查处。
九、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纳入信用监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十、工作纪律
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吃拿卡要、违规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