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1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1-03-18 10:41 浏览量: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新乡市佰维嘉化工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3MA40LL428T

案件名称

佰维嘉安全经营行政许可类违法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滨)应急罚〔2021〕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1年3月18日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罚款3000元。

处罚事由

2021 年 3 月 11 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新乡市佰维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不一致,未按规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 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处罚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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