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农业补助资金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玉米开展“一喷多促”飞防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2025年玉米“一喷多促”飞防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不少于5800亩)
(含以下药剂配方,且产品须在玉米上取得登记)
(1)杀虫剂: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亩用量20克
(2)杀菌剂: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亩用量20克
(3)生长调节剂:0.01%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亩用量10毫升
4.资金来源:2025年上级农业补助资金
5.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不含阴天下雨不能作业时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确保飞防作业效果达到玉米“一喷多促”技术要求
7.作业区域:采购人指定区域
8.预算金额:8.4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亦可),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373-2826301
递交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农业农村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5号楼4楼407)
2.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亦可)。
(3)报价农药三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
(4)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销售服务协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供应商应考虑所涉及到的所有情况,结合项目状况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按要求将报价表用A4纸张打印1套,并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一律无效。
四、询价、成交及公示
询价时间:2025年8月25日10:00时
询价地点: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农业农村局4楼
会议室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税费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最终中标结果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卫滨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3-2826301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5号楼4楼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