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发布日期:2019-01-16 09:36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访问量:21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9116日-2019122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2644110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昊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1000套环保设备项目

 

 

 

 

 

 

 

 

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800米路东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1000套环保设备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废水进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新乡市小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喷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与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脱吸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处理后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喷塑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切割、焊接烟尘设置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顶部排放,处理后逇油烟能够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边角料等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
废油漆、废溶剂等危险废物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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