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2644110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靖道缆业有限公司 | 年产蝶形引入光缆30000公里项目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 济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758平发米,投资3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蝶形引入光缆30000公里项目 |
1、 废气: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该部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废气经治理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2、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挤塑机、吹干机等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音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2013年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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