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4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2644110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新乡市卫滨区博新塑胶有限公司 | 年年产1000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路西,人民路路北。(新乡市卫滨区产业集聚区) | 济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1000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外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铁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①项目熔融、塑化、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安装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拌料桶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和筛网过滤出的杂质为一般固废,设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处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规定。 | 无公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