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在新乡市主持召开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米梯具和5万平方米绝缘护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乡市豫翔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来自河南省环科院、河南师范大学的3名专家,共12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中召村北,占地面积1400m2,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5%,主要产品为梯具和绝缘护栏,生产规模为年产梯具10万米和绝缘护栏项目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26人,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80天。
项目共建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固废暂存间和化粪池等,车间内主要设备包括履带式拉挤设备、液压式拉挤设备、关节梯涨翻一体铆接机、梯子翻边机、梯子数控冲孔机、7步铆钉梯子铆接机、数控切割机、电钻、台钻、搅拌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特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0月16日对《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米梯具和5万平方米绝缘护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批复文号为新环表审【2017】157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生产用水主要是机器冷却循环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工段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治理;挤出工序废气经V字过滤活性炭棉+UV光氧催化治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将车间密闭,利用集气设施收集废气后,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生产过程中各类设备在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等隔音降噪措施,经墙体隔声自由衰减后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废木质板)和危险废物(树脂空桶、固化剂空桶、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设计生产能力的80%,满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核查,本项目用水生产用水主要是机器冷却循环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影响,符合环评要求和相关规定。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核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废木质板等由本公司回收再利用;树脂空桶、固化剂空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建议与要求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好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废气、噪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加强全厂环保及安全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严防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六、投诉方式
公示期限: 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28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18年2月28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13072690608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中召村北
电子邮件:1076504372@qq.com
公示单位:河南永创玻纤复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