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烟尘收集装置,烟尘无组织排放;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
3.该企业日排放废水400吨-500吨,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4.企业利用地沟收集贮存废油。
整改情况:
1.该企业南厂区有4台工频电熔化炉,北厂区有2台工频电熔化炉,全部安装完成袋式除尘烟尘收集装置;
2.已改造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3.该企业已购进COD在线监控设备,正在进行安装;
4.企业已安装废油回收装置。
整改期限:
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采样平台气态污染物采样探头下方的采样伴热管已破损断裂,进入在线仪监控房的一段采样伴热管存在直角折弯,其他采样伴热管存在长距离平直段的情况,不符合规范要求;
2.采样平台采样探头安装位置不规范,颗粒物采样探头位置安装在气态污染物探头的上游,颗粒物采样探头反吹气体影响气态污染物探头采样;
3.采样平台发现一不明用途装置,该装置有2根气管接入气态污染物采样伴热管内。
整改情况:
2016年7月和10月,该公司2台机组超低排放自动监控CEMS设施先后通过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验收。整改情况:
1、采样平台气态污染物采样探头下方破损的采样伴热管重新做了绝缘保温处理。运维单位对采样伴热管重新进行了敷设调整,确保采样伴热管敷设在槽架内,确保采样管线在槽架内拐角处的角度>120°;
2、该公司颗粒物采样探头位置实际安装在气态污染物探头的下游。环保部专家检查过程中,CEMS运营单位技术工程师未向专家描述清楚,颗粒物分析仪机柜安装在探头上方是为了方便实际现场维护,而颗粒物分析探头的确按照要求安装在气态污染物探头下游,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要求;
3、专家发现的采样平台上有不明用途装置实际为公司TR-II 600超低排放CEMS系统固定式GASS-6900原位预处理系统(美国博纯有限公司),可对高流量、高湿度样气进行预处理,有效的去除了样气中的酸雾、气溶胶及氨气,去除样气中的水分,同时保留需要监测的目标气体,以更准确的监测超低排放改造后的污染物浓度,符合HJ/T 76标准。
整改期限:
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1.反应釜投料加料工序配套的除尘装置老化,影响除尘效果;
2.复配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收集,无组织排放。
整改情况:
1、除尘设置已对老化部件进行更换。
2、复配工序已加装废气收集设施。
整改期限:
目前已整改完毕。
(拟稿人:谢谨临 电话:1863831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