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总队交办举报问题已办结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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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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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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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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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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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八一路,新乡市精诚喷涂公司,该公司只办理了普通磷化处理手续,但是非法建设了多条其他工艺生产线,包括喷漆、电泳、电镀等,使用磷酸、盐酸、硫酸、各种烧碱,及含重金属镉、铬的电镀液体,企业没有处理能力,污水直接偷排至卫河。环保部门来检查时,有人给老板通风报信,中央督察组来新乡时,该企业仍在肆无忌惮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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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废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生活废水:该公司使用旱厕,生活废水排放量为0.36t/d,排入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利用。生产废水:主要为项目前处理工段废水,产生量为1330t/a,采用“隔油+化学除磷+絮凝沉淀”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污染物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COD150mg/L、SS150mg/L、磷酸盐1.0mg/L、总锌5.0mg/L、石油类10mg/L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能够满足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废水经处理后由镜高涝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现场查看了该公司废水的产排污环节以及污水处理池和排污口,未发现有污染环境现象。鉴于新乡市精诚金属表面处理剂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和产生含有重金属镉、铬的电镀液体,且现场未发现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现象。同时,该公司北侧距离卫河1500米,东侧距离卫河700米,中间无任何可以排水的通道,卫河沿岸也未发现有任何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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