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辐【2024】01号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关于《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新乡市高端装备专业园区卫源街528号,拟建设1座X射线探伤室(配套有操作室、评片室、暗室),拟购置2台X射线探伤机(分别为1台XXG-2505型定向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1台XXH-3005型周向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用于开展室内探伤活动,不进行室外探伤。 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万元。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停工时,做好X射线探伤机的安保工作。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抄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未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