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2644110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路 138 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河湖事务中心 |
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西孟姜女河(卫滨区) |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942.67万元,在河南省新乡市西孟姜女河(卫滨区)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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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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