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多举措开展“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14 15:54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7922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新春来临之际,平原镇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任务清、责任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悬挂宣传条幅150余条,并通过村内广播,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禁售”宣传,大力提倡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由镇安全办和环保办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在全镇沿街门店、商户、个体摊点不定时巡查,及时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将引导劝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全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健康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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