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关于《河南黄记年三十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速冻水饺180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0-21 10:35 信息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 访问量:2535

河南黄记年三十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北峰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伏光编制的《河南黄记年三十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速冻水饺18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卫滨区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保湿,排放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88-2010)的相关要求。

2、废气:本项目和面过程处于密闭状态,无废气产生,仅在投料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密闭,使粉尘在车间内沉降,不对外环境排放,期间要注意车间卫生。

3、固废:本项目生产废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在固废仓库后,定期外售。工业固废仓库的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 599-2020)的相关要求。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采用减振、距离衰减等方式治理噪声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应急设施,加强应急演练和日常管理,防止发生环境突发事故。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门禁监控系统,厂区出入口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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