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现将《卫滨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卫滨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新政文〔2020〕4号)、《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文件精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进一步推进全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修改情况,及时做好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抽查事项清单如有调整的成员单位请函告卫滨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调整后的抽查事项清单。二是更新完善“两库”。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应纳尽纳。三是制订抽查工作指引。尚未制订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或规范的单位,于2022年6月底前制订出台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中具体的工作指引,方便指导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和对检查结果的认定,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上级部门已经制订工作指引的可不再另行制订。(完成时限:全年)
(二)统筹制订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需求,统筹制订本部门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事项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抽查事项的要开展内部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抽查计划原则上要100%覆盖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各部门填写《卫滨区2022年度市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各部门抽查计划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于7日内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6月20日)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管监管平台-河南)双随机工作系统,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实现全程留痕。如抽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可使用其他专业抽查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和匹配检查执法人员,但要确保公正、全程留痕。随机抽查检查中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完成时限:全年)
(四)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建立完善全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新双随机办﹝2020﹞2号)内容(见附件2),主动牵头发起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与参与配合部门的协调沟通,制订联合抽查计划和方案。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方案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报区委督查室备案。参与抽查的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完成抽查任务,扩大联合抽查影响,提高联合抽查效果。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填写《卫滨区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见附件3)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单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每项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抽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官网或当地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从协同监管平台调取各单位抽查结果公示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要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等途径,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二是要积极宣传、推介本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全区整体工作,提升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全省、全国、全市的影响力。三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完成时限:全年)
(七)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归档资料要实现标准化,抽查计划、“一单两库”、抽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保管,统一格式标准,规范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 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主管行业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纵向督导,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业务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