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大数据局,人民银行(市)支行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质量十条措施》的通知,我局决定,凡在卫滨区辖区内开办的企业(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多个经营场所的,根据企业需求经我局备案后,凭已登记的营业执照在备案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无需重新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