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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1 09:45 信息来源: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1134

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卫政办〔20201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平台

统一使用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作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部门抽查检查、部门间联合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示和综合运用等工作。

二、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卫滨区发改委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下。

检查项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

检查对象:纳入“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岗位负责人聘任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年度节能计划和措施制定情况;使用煤炭的重点用能单位,减煤目标和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依据:《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

抽查比例:检查对象的50%

抽查时间:9-12月;

抽查频次:1/年。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省级平台,分别建立抽查事项清单中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应做好与配合部门的衔接工作。

(二)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综合运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分管局领导在监督指导组监督下,结合专家意见,依据工作职责并考虑业务专长、人员配备、保障水平等因素,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实施。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自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规范完善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所规定的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开展抽查工作。上级和本方案对相关工作有最新统一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202191

附件: 1.卫滨区发改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卫滨区发改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1

重点用能企业监察

对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节约能源法》

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

卫滨区发改委

现场检查

1/

 

 

2

 

联合抽查工贸企业安全检查

 

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

 

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工贸行业高风险企业

卫滨区发改委

现场检查

1/

 

 

 

 

 

《卫滨区抽查计划实施方案》【202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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