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有效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真正为群众办实事,3月15日,卫滨区法院知识产权团队到新乡市金源批发商场开展“卫滨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更好地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
自2020年5月,卫滨法院对发生在新乡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进行管辖以来,知识产权团队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认真展开庭审、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制作并收集调查问卷,及时发现涉诉企业、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将释法贯穿于办案全程。
现场发放商标侵权案件温馨提示卡
普法宣传过程中,卫滨法院知识产权团队范梅红法官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开始宣讲,深入浅出的讲解什么是商标及商标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如何保存证据避免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侵害他人商标专用的民事赔偿范围等。
与会的40余家企业、商户代表提出实际经营中的困惑和难题,邹媛、范梅红两位法官耐心地现场释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