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劳动仲裁当事人冒雨专程前来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送来一面写着“公正廉明 尽心尽职”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感谢之情。
2021年3月中旬,十余名职工来卫滨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反映其在某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从而产生劳动纠纷,希望寻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在对该案件进行基本了解后,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同时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目前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即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件。随后,在仲裁员的多次努力沟通和调解下,双方于2021年3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此处理解决均表示十分满意,此案件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案件,展现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快速高效、精准施策的工作效率,是为民解忧、为民排难的工作宗旨,是优化营商、促进发展的工作方向。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裁调结合、以调为先”的原则,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以调解的方式达到双方满意,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构建和谐发展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