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保障知识产权一站式多元化解的发展,卫滨区法院积极优化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将普法宣传、调解业务指导、司法确认融为一体,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通过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现场巡回的方式,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确认“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诉费成本,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1为:新乡市卫滨区法院进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范梅红 摄)
近日,在新乡市中院的指导下,四起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经卫滨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这是自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新乡市挂牌成立,新乡法院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同步设立后,首批经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天津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长垣县某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河南某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新乡市某某娱乐城、河南省某某娱乐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由新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签署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就该协议书向卫滨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卫滨区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调解协议的形式与内容进行依法严格审查后于当天立案,并加快案件审理流程,审查终结后便快速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图2为:卫滨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 范梅红 摄)
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经卫滨区法院依法确认后,可以获得裁判意义上的形式确定力和强制执行力,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新途径,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