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要求,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高质高效落地。
一是做实监督首责。制定区纪委监委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和镇办纪工委职责任务,以协作区为单位强化对联系部门、监督单位日常履责情况的监督。
二是深化联动配合。会同“两办”督査室和区营商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区《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工作要点》等文件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职能部门、窗口单位服务企业情况,着力发现影响我区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
三是重申原则底线。在全区范围营造清风正气,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企业和商户的“两封信”;印发《卫滨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明确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企业生产经营者“六个不得”,为政商交往划出“底线”。
四是从严追责问责。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利用职便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查快办,切实为企业发展扫阻清障。2020年以来问责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起2人,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