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务员招考
关于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2 12:10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404

按照《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监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202284日(星期)上午530准时到新乡市公安局大门口集合(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6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规定,以及《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要求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84日(星期)上午530集合前48小时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当天的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以及《2022年全省统考公务员新乡市体能测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逐项如实填写并签订承诺书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对体能测评前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或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异常情况的考生,请于20228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第一时间主动与新乡市公安局联系(0373-5030539)。凡谎报或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应主动出示集合前48小时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当天的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考生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不能提供集合前48小时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022年全省统考公务员新乡市体能测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以及体温不达标等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3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体能测评须知》(见附件2),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5因怀孕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暂缓进行,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再完成体能测评。怀孕考生需提供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或陆军第83集团军医院(原解放军371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20228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送至公安大楼7708房间(咨询电话:0373-5030539)。

6考生须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7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体能测评须知》(见附件2

 

附件1 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监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doc

 

附件3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附件4 2022年全省统考公务员新乡市体能测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新乡市公安局

202282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