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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2 08:46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913

新政文〔201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19日

新乡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5号)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权威、高效、便捷”的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新乡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按照国家、省总体框架、标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集约建设,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问题导向,便民高效。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入手,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为中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办事集中,公开透明。将分头、分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强化网上电子监督,实现所有服务环节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信息和资源共享共用。

  开放创新,大胆探索。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年底前,依托市政务公共云平台,建成一体化的新乡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乡三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模块,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流程,扩大便民服务范围,群众网上一站式办理事项比率显著提升。

  2020年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已有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2.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逐步推行申报材料表单化、用户注册实名化,切实提升网上申报办件比率。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应用,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推广线上线下多级联办、审批中介网上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3.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7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推进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和市政务公共云平台,推进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7年6月底前,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17年年底前,建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2020年年底前,所有市直部门网站全部迁移到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硬件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的集中管理,促进政府网站数据的集约化管理和相互共享。

  2.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公共云平台,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的新乡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按照标准升级改造,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年底前,完成政府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市、县、乡三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并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9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3.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推动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人员管理、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工作,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贫困和边远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5.推动政务服务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应用。融合升级平台渠道,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手机软件)系统,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应用开发和接入规范,推动各部门原有移动服务应用在1年内按照标准规范改造迁移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系统,鼓励各地、各部门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2017年年底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系统,完成重点服务移动应用的开发和接入工作。

  (三)强化支撑保障能力  1.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标准规范。依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系统迁移、信息共享交换、身份认证、安全保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制定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建设政务主题数据库。完善四大基础库和主题库,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动其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提供基础服务。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主题数据库功能,为实现全市“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供支撑。 

  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2017年年底前,梳理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对政务信息的保存、交换、共享、应用等作出明确要求。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编制政务数据开放清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和边界、责任、安全要求,制定年度数据开放计划,统一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渠道。2017年年底前,推动交通旅游、社保就业等民生服务领域数据资源率先开放。

  4.完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依托市云计算中心和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政务公共云平台,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务专有云平台,承载政府部门不需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建设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市政务公共云、专有云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2017年年底前,建成并完善市政务公共云和专有云平台,市直部门新建和改扩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原则上依托市政务云平台部署,稳步推动现有系统逐步向市政务云平台迁移。

  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接入系统的安全责任、安全边界,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评测等工作,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互信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加强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保护,做好容灾备份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形成保护有力、权责明晰、响应迅速、有责必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防护体系。

  6.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付系统。推动财政非税缴费业务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制定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功能,逐步实现政府性非税收入通过互联网缴纳。2017年年底前,教育考试、交通违法、出入境业务、会计考试等非税缴纳业务率先接入。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市适合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非税项目全部接入。

  7.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2017年年底前,依托电子监察库,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汇总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等业务系统的办件数据,初步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全流程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整体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设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技术支撑和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梳理任务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保障资金需求  各级财政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经费需求。积极尝试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加强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面向群众办事的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工作,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提高便民服务网上办件比率,沉淀更多用户行为数据,推动开展政务数据分析,优化业务应用,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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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